梅教人〔2018〕79 号
闽清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闽清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名单的通知
教师进修学校,各中学、乡镇中心小学、直属校(园):
根据《闽清县教育局关于在我县中小学教师中考核认定县骨干教师的通知》(梅教人〔2018〕71号)精神,在个人申报,学校(园)推荐的基础上,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中小学(园)学科专家对推荐参评县骨干教师对象进行申报材料评审。经研究同意,认定陈昌文等21位教师为县级学科带头人,认定欧魁赐等86位教师为县级骨干教师。县学科带头人和县级骨干教师聘任期为5年(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)。同时,各校要将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及时录入“福州市名优骨干教师信息网”。闽清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名单见附表。
附表:闽清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名单
闽清县教育局
2018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