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闽清县关于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

【发布日期:2018/12/22 0:00:00】 【作者:管理员】 【关闭

关于2018年一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

业务考核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学校:

根据2018年闽清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,现将闽清县一级教师申报参评对象业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有关学校将下列事项逐一通知申报参评对象。

一、业务考核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8年12月23日(周日)

地点:闽清电大

二、   业务考核内容

片段教学(10分钟)。业务考核满分100分,70分考核合格。

三、考核使用教材

初中七年级上册(物理八年级上册),高中高一上册,幼儿园中班,小学四年级上册,特殊学校5年级上册。请与考教师自带所申报学科教材(2018-2019上学年学生课本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与考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,于上午8:00到指定的编写教案室集中。与考教师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,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。

28:30开始编写教案,编写教案时间为30分钟,时间结束将教案上交监考人员。在教案中不得出现本人的姓名、学校,只能填写本人申报学科、组别和抽签序号。业务考核时间为10分钟。考核时,与考教师不得泄露本人的姓名、学校,考核结束将教案交还评委。

3、与考教师要尊重评委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纪律,擅自离开考区,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。不得使用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设备以及规定课本之外的参考资料等物品,不得有夹带、传递、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。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,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。

 

 

 

闽清县教育局

2018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