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课教育的通知

【发布日期:2018/9/30 0:00:00】 【作者:管理员】 【关闭

中共闽清县直教育系统委员会

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课教育的通知

 

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,各中学、乡镇中心小学、直属校(园)党支部,电大闽清工作站党支部,教育局机关党总支:

 根据《中共闽清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课教育的通知》(梅委组〔2018〕48号)精神,为进一步优化党课形式,规范党课教育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时间对象

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好党课。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,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干部参加。党课可由本单位(本支部)的党组织负责人等讲授,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、学者授课。

二、丰富党课载体

(一)党课组织要体现“精”。各支部要提高对党课重要性的认识,每年初形成适合众多党员需求的党课目录,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党课活动。上党课应按要求做好记录,统一记录在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市委组织部统一格式的《党课记录本》中,将图片和文字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分次进行保存。党课记录由主持人及授课人签注以示慎重。

(二)党课方式要体现“新”。要创新党课教育形式,可采取单位联合举办,支部联合上党课、交叉上党课等形式,实现支部之间共担教育任务、共享教育成果、共筑党员意识;可依托“党员e家”等载体,将党课教育融入平台教育,每个党支部每季度要将创新开展党课情况上传至“党员e家”活动之家平台,党课内容涉密的除外;可邀请身边模范典型现身说法讲党课;可依托金沙镇上演游击队根据地、黄乃裳纪念馆、吴孟超纪念馆、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基地,组织党员参观学习,现场聆听讲解,接受党性教育。

(三)党课内容要体现“实”。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不搞照本宣科,既要围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,也要注重联系实际,开展形势政策教育、文化知识教育、党史教育、党风党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。授课人在讲党课前,要深入调研,了解党员的思想作风状况,了解党员想什么、盼什么,自己动手准备素材,自己动手撰写讲稿,注重内容通俗化,使党课有的放矢,通俗易懂,生动活泼。

三、加强督促指导

各支部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坚持务实创新,突出问题导向,把握关键环节,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和水平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“关键少数”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躬身践行,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讲1次党课。各支部每次讲党课结束后,要及时将讲党课的情况和讲稿上报教育系统党委。并于每年的3276279271227日前将《党课情况登记表》发送至邮箱136745324@qq.com

 

附件:各党(总)支部上党课情况登记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共闽清县直教育系统委员会

2018年6月25日

附件

 

各党(总)支部上党课情况登记表

 

填报单位:(盖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报日期:     

 

序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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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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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党课时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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